老教室著作權聲明

一、著作權聲明
1.老教室網站上刊載之所有內容,除著作權法規定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(如法律、命令、公務員撰擬之講稿、新聞稿等--請參考著作權法第9條規定)外,其他包括但不限於影片、教材、裝備、講義、文字敘述、攝影、圖片、錄音、影像及其他資訊,均受著作權法保護。未經授權,禁止任意改作、重製、公開傳輸、散布、出租、販售或作其他任何形式之利用。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※

2.上述不得為著作權標的者,任何人均得自由利用,歡迎各界廣為利用。

3.老教室網站資訊內容受著作權法保護者,除有合理使用情形外,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同意與授權後,方得利用。

4.上述〝合理使用情形〞,說明如下:

(1)老教室網站上所刊載以老教室名義公開發表之著作,即著作人為本單位者,在合理範圍內,得重製、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,利用時,並請註明出處。

(2)為報導、評論、教學、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,在合理範圍內,得引用老教室網站上之資訊,引用前,請先行告知取得授權;引用後請註明出處。

(3)其他合理使用情形,請參考著作權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六十五條之規定。

5.除了合於著作權法第八十條之一非移除或變更權利管理電子資訊,否則無法合法利用著作;或者因為錄製或傳輸系統轉換時,技術上必須要移除或變更的情況之外,老教室網站所標示之權利管理電子資訊,未經許可,不得移除或變更。

二、連結至本網站

一般而言,任何網站連結至老教室網站,毋須經過老教室同意,然而連結須明白標示老教室名稱,若是連結會誤導使用者,老教室將不允許此連結行為。

三、本網站之相關連結

為供網路使用者便利,老教室網站僅提供相關網站之連結,對利用人涉及該網站內容之使用行為,老教室不負責任。

四、免責聲明

老教室網站所提供相關連結網站之網頁或資料,均為被連結網站所提供,相關權利為該等網站或合法權利人所有,老教室不擔保其正確性、即時性或完整性。